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什么是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近年来, 域名的侵权与争议及其解决逐渐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1999年10月24日, 国际互联网域名系统最高管理机构ICANN 公布了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niformDomainNameDisputeResolution Policy, UDRP) 及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实施规则》(Rules for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由此拉开了以明确的 “规范”及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 “制度” 解决互联网域名争议的序幕。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是一种行政程序, 是由ICANN授权注册商与其客户 (即域名注册人) 之间的政策, 用于解决在:ICANN授权商与客户签署的域名注册协议中的通用顶级域名 (gTLD)中的.com,.net,.orgì .cc、 .me 等部分国家代码 (ccTLD) 通用顶级域名 (.CN 陈外) .wang,ren等新顶级域名 (NEWG), 因涉嫌域名溢用注册 (例如域名抢注) 而产小的争议, 当事人不必求助于国家司法制度, 争议解染程序可由商标权利技在人发起。 该机制被学者誉为 “一套独一龙一时, 手国家时利低成本的争议你决机制”.其实, 我们可以用一句最直观, 最简单的话来理解 UDRP 的规则, 那就是“你的人品”.
2.裁决流程与服务
依照UDRP的规则,只有获得ICANN认证的争议解决机构才能受理根据UDRP 规则提起的投诉。 ICANN 先后授权7家争议解决机构作为域名争议解决机构, 分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 (NAF),加拿大网上争议解决中心 (eResolution)、美国国际冲突防范与解决委员会(CPR)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DNDRC),捷克仲裁院互联网争议仲裁中心 (CAC), 阿拉伯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CDR).不过, 加拿大网上争议解决中(eResolution) 和美国国际冲突防范与解决委员会(CPR)已先后停止受理有关UDRP下的域名争议,故目前存在时ICANN合法授权争议仲裁机构只有5家。各争议解决机构可依据 UDRP及UDRP规则制定用于管理投诉程序的补充规则。其中,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DNDRC) 在北京、中国香港、韩国首尔、马来西亚吉隆坡分设4个秘书处,均可从事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网上争议解决中心是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北京秘书处。投诉人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选择任何一家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没有地域分工限制. 根据UDRP的政策规定, 裁决使用的语言应与域名注册协议使用的语言一致. 不同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工作语言及可提供裁决文书的语言可能有所不同.
当事双方可以从专家库中挑选一人或三人组成专家组进行裁决.其中,人专家组应根据多数意儿做出裁快,依据多数意见作出的裁决应附上所有太同意见。 同时, 投资人依靠UDRP程序可获得的补偿仅限于撤销侵权域名成将域名注册转让给投证人。 为外, 被投诉人对于统一域名争议解决的裁决结果不服的, 可以通过法院就域名争议进行诉讼。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 “UDRP仲裁遇见法院就会失效” 的原因, 最终的裁决结果将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例如近期的 “weixin.COM” 域名仲裁案件, 采用的就是三人专家组进行裁定, 其中一位专家与其他两位专家的意见不同 (这种情况在仲裁案例中是少数可见的意见不统一), 但是最终域名所有者还是选择了法院诉讼。
域名要想构成侵权事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按照UDRP的规则, 必须全部满足以下规则的域名才可以构成侵权事实:
(1)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
(2)域名注册人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
(3)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
那么, 如何判定域名的恶意注册及使用的证据呢? 同样要求满足以下几条:
(1) 注册人已注册域名或己获得域名, 主要用于向投诉人 (商标或服务怀记的所有者) 或该投诉人的竞争对手销售、 租赁或转让该域名注册, 以获得比注册域名成本等价回报更高的收益.
(2) 注册人已注册该域名, 其目的是防止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获得与标记相对应的域名。
(3) 注册人已注册该域名, 主要用于破坏竞争对手的业务。
(4) 注册人已使用该域名, 通过网站内谷或网址与投怀人的标记具有相仙性从而使人产生混淆,故意吸引互联网用尸诱问网站吸网址以获得商业利益
4. 不适用UDRP规则的域名
我们在谈到UDRP的定义时, 提到.cn域名陈外, 是的, 我们所熟知的.cn 域名争议适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贝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不适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简称CNDRP. 那么, .cn域名的争议规则到底与UDRP 的规则有何不同呢?
首先,争议规则都是为解决域名侵权及恶意使用而制定的。 其次, 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中国”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在这里需要注意, 我们的 “.cn” 和 “.中国” 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是不在仲裁范围内的, 换句话说是 “安全” 的, 但是如果产生侵权也会由其他司法机关来判定,只是不适用争议办法。 目前,大多数投诉人会选择在距离域名满两年的最后几日提起争议,可能我们的 “安全梦”就会破灭了。 比如域名 “jinchanzi.com”就是在满两年注册期的最后一天被提起仲裁的 (案件号为CND-2014000075).
当然,此时就会发生域名侵权及恶意的证据,这些和UDRP规则基本英似,同样也是一人或三人组成专家组进行裁决,而不同之处是仲裁机构有变化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目前只有内家,分别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ODR.ORG.CN)和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HKIAC.ORG).
5.域名仲裁的风险及解决
对投资者来说,“域名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随着域名价值的不断上开,投资人需要时刻注意目己的域名保护
当我们收到域名仲裁函时, 不要急、 不要慌, 我们要勇于面对仲裁,很多仲裁案件是因域名所有者没有去答辩而丢掉域名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当然最大的原因是技术没有经验, 无论结果如何, 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积极答辩, 不至于因缺席而倒戈一头。 同时, 我们也可以多和一些有经验的投资者沟通交流. 其实, 找们可以请一些专业的律师来进行答辩。 另外,很多域名仲裁有被和解的可能, 这自然是最好的结果。 当然还有些个例, 比如jinchanzi.com 的仲裁案件, 域名没有仲裁到反而被域名所有者上诉索赔5万美元,原因是滥用 UDRP 规则进行仲裁投诉。域名仲裁最大的风险在于, 仲裁失败后, 域名将被转移且域名所有者进入为期长达10年的 “黑名单” 机制中, 进入“黑名单” 后不可以进行国际注册商申请, 其他相关联的域名如果再次被仲裁会优先考虑你的 “前科” 罪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 域名所有者对该域名还是享有合法权益的, 当然要满足以下几点:
(1) 域名所有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2) 域名所有者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 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3) 域名所有者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 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6. 如何应对UDRP仲裁
我们在投资域名的同时, 该如何应对 UDRP仲裁呢?
(1) 无论仲裁与否,都要保证我们的注册信息是真实的, 这样才能保证城名的真实合法所有权:这里有一个误区,域名注册信息的隐藏并非能避免域名的仲裁。
(2)关于域名的报价,我们尽量使川第三万形式,避免直接被采集证据。
(3)价值重大的城名,我们要保护好相关的商标.
(4)投资相关品牌类城名, 避免去恶意做站挑衅品牌所有者的底线。
(5)遇到仲裁,我们要理性面对,而非直接放弃。
(6) 城名尽可能不要做停放和跳转。
(7) 城名尽可能放在国内注册商平台, 不要放在国外。